因為PIXNET有回訪功能,所以我沒事就會看看都是哪些人看我的網誌~

然後就在早上看到了一個從YAHOO拍賣連過來的紀錄,等我連回去看才發現原來是賣家擅自貼上我的部落格網址,卻沒有任何來源引用的標示。

證據在此

我留了三次言給這位賣家,希望他能夠增加引用來源,或是將我的網址連結刪除,畢竟不是我在賣相機,如果他賣的相機是有問題的,難保買方不會把責任歸咎到我的身上;

留第一次言→被刪除

留第二次言→還是被刪除

留第三次言→我告知他如果再不修正,我就要向YAHOO提出侵犯著作權的檢舉,然後他乾脆把整個賣場取消,然後開了新的賣場並且換了新連結

我想尊重每個人的著作權是最基本的事情,今天我並無惡意,也不是要找這個人麻煩,只是希望他可以尊重我們,加上連結的引用來源標示,如果他想要繼續使用我的照片,只要經過我同意也是可以,而不應該取消賣場之後悶不吭聲。

陳同學留言問他為什麼連道歉都沒有,他居然還說他要保留法律追訴權,還把陳同學列入黑名單?
YAHOO拍賣怎麼沒有把賣家列入黑名單的功能!

我都沒說要告他侵犯著作權了,還敢這麼大小聲~

另外,就算跟YAHOO檢舉他侵犯著作權也不是件什麼好事,因為:

Yahoo!奇摩於刪除侵權商品後,將以電子郵件警告網友違規情事,並一併將您的姓名及聯絡方式提供予該網友,俾該網友對於您所指稱之侵權情事有疑義時,得直接與您聯繫,Yahoo!奇摩將不會涉入您與網友間之任何爭議。

 靠北,把我的聯絡方式給對方這麼危險的事情YAHOO也做的出來!要是我被騷擾怎麼辦!

若Yahoo!奇摩於被檢舉侵權商品之結標時間結束後才接獲您的檢舉通知,將不會處理該已結標之侵權商品,但Yahoo!奇摩將另以電子郵件警告網友違規情事。

請問,這跟不處理有什麼兩樣?電子郵件刪掉就好了,不痛不癢的。

如果要到網路上買相機或是其他東西,請小心惡質賣家,後悔就來不及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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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e12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