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於,我離開了那個看似監獄的地方,獲得大赦、重新呼吸自由的空氣。

應該有半個月了。上次到BenQ採訪的時候,就是痛著肚子回家的,然後也只有自己先吃還沒吃完的藥;接下來也拖著沒有回去檢查;於是到了最後,它只好以最激烈的手段,來報復我對它的忽視。

連續三、四個晚上都睡睡醒醒,早上起不來上班、下了班又捨不得補眠;就這樣不斷的惡性循環;另外再加上四處奔波、開會、場勘、講不完的電話、陪不完的笑臉,在決定要去看醫生的那天早上,報復行動悄悄展開,一切就從發冷開始。

------「妳這叫自作自受!」------

晚上急診室的人還不算多,掛號的時候,護士量了量我的體溫。
「39°C」
還好還好,跟自己預測的差不多高,這一次看是又逃不過住院的命運交響曲。
掛完號的下一個就輪到了我。
醫生本能的問著我的症狀、哪裡不適等等的問題。
其實很想直接告訴他:「不用驗尿我也可以告訴你我是生什麼病…可不可以給我打個抗生素就好?」
不過這樣好像很看不起醫生的樣子,每個病人都可以自己判斷的話,還要這些醫生幹啥?踢人球嗎?
接著乖乖的拿了尿杯去驗尿,像個等著宣判的犯人一樣,坐在候診椅上期待結果,沒想到在路上卻遇到我外甥跟表姐也來看醫生。
「看來是瞞不了大家要住院的事情、也不能假裝笨笨的拿著藥就逃回家了…」
等了大概半個小時,醫生剛好是要交班的時間,於是我被交給下一個審判官之後,前往聆訊室,聽後發落。
接手的審判官看起來就很不好惹,他在問了我什麼時候開始不舒服之後,用極高分貝的聲音說:「妳這根本就是自作自受嘛!要是以後要洗腎,我看妳還要不要拖這麼久!」
然後,護士找了個走道的病床給我,叫我暫時就睡在那打點滴吧!

------才是煎熬的開始。------

「誰能在急診室裡睡的好?」
我的位置不用抬頭就可以看見每一個來急診的病人,被送進急診室裡的,不是一直嘔吐、被狗咬、出車禍,就是推著輪椅,面部神經失調。要一個已經覺得生病很黑暗的人,繼續睡在這種讓人更死寂的位置,總覺得還不如讓我出院會好的快一點。
我一個人待在急診室裡的時間其實不多,只是躺在那裡真的很像在等死,所以我趁爸爸回家休息的時候,跑去問醫生:
「可不可以讓我回家休息,我在這裡沒有辦法睡覺,我很累。」
醫生拗不過我,只好叫小姐替我量體溫。
「38.4°C」
這個時候,我已經在急診室裡睡上一整天了。
『妳不能回家啦!都還在發燒,這樣回家怎麼好的起來?我們現在有病房,妳還是住院好了!』
「可是我公司很多事情都沒有交代,真的不能不住院嗎?」
『妳自己看啦,是身體重要還是公司重要!不然妳一定要走的話,就簽自動出院同意書。』
正當我要簽的時候,爸爸打電話來,醫生一聽是在跟我爸講電話,就把我手中的電話搶了過去
『喂,你女兒還在發燒啦,又一直說要回家,我們現在有病房,讓她住院會比較好啦!!』

結果就這樣…
我被判定了拘役,並不得易科罰金。

------住院最刺激的事情------

住院的日子總是千篇一律的過著,所以其實沒什麼好說的,不過這一次,倒是發生了一件讓我變成大家口耳相傳的人物的事情。
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不好被打。在這裡指的是被插針。

通常住院三天,手上的軟針都得換手、換位置、換針頭,但是到第二天晚上,我的右手已經腫的跟小山丘一樣高,雖然不痛,但我還是告訴了護士,而護士也做了要替我換手打軟針的決定。

正當我慶幸可以得到半小時喘息的機會時,半小時已經過去,又到了要打針的時候;我伸出左手,相當相信護士的把手交給了她,結果…
「咦!怎麼會這樣呢?」
當我聽到這句話,我就已經知道事情不妙了…
剛剛的忍耐全都化作了人魚公主般的小泡泡;咬緊牙關的後果,也只是差點讓自己牙齒全部斷掉而已;
沒有打到血管!
「對不起!對不起!怎麼會這樣呢!我再重打一次喔」
如果你以為事情會這樣結束的話,那就太小看這個故事的發展性了。
「還是打不到耶!那我換打別的地方好了,忍耐一下喔。」
我不會怕打針,但最怕的就是沒打到血管裡,事情已經發展至此,我只能繼續咬著半斷的牙齒,讓她繼續對我上下其手。
「打這裡好了。忍一下喔,深呼吸!」
我吸了一世紀的空氣之後,針像是一千萬隻小紅火蟻在我的傷口上肆虐一樣,深深的扎進了我的左手背血管裡。
「好了!好了!打完了喔!」
護士開心的表情像是中了樂透頭彩;孰不知我才像是要開電台一樣的開心。
我高興的看著點滴順利流進我的身體裡,刻意去忽略左手背上刺痛刺痛的感覺。

到了第一瓶點滴打完,左手刺痛的情形有增無減,我知道如果再不去管它,它一定會還以毀滅性的報復,就像我的腎報復我忽視它一樣;所以我學乖了,立刻告訴夜班的護士,請她替我換打其它的地方。
我以為夜班的護士會比較有經驗,所以不怕死的把左手大膽交給她。
『總不會再這麼衰了吧!』
還好還好,針刺進去的時候沒有那麼痛,只是…
「奇怪了?」
聽到這句話,我已經像是三個月沒領到薪水的員工,想要瘋狂追殺老闆一樣,除了生氣,手被扎的感覺也已經痛到無以覆加。
對!我哭了!
哭的原因除了真的痛到想揍人之外,我也為了下一次被扎進行哀悼儀式;一定不可能這麼順利的…
「妳不要哭嘛,這樣我壓力很大耶,對不起、對不起!」
妳壓力大,我被放在受刑台上就好過了嗎?
現在的護士都這麼奇怪嗎!
我的左手已經被針扎到沒有地方可以打了,因為除了今天插的三個洞之外,還有兩個是之前抽血就已經扎過的地方。
「那我們換右手看看好了。妳不要哭了喔!」
於是,已經腫到不行的右手成了下一個被處決的目標。

「怎麼還是這樣呢?對不起、對不起,我不知道妳的血管這麼難打!」
我已經快要抓狂,哭喊著:『我不要打了!』
護士被我嚇的半死,只好跟我說:「那我們先不打喔,晚一點我再找別的護士來幫妳打。」
然後,她就推著她的護士車,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逃離了災後現場,只剩下我這個災民驚天動地的哭喊著。

這樣看起來,好像都沒有人陪在我身邊。
錯了!媽媽老早就嚇的躲到隔壁病床去聊天,剩我一個人在那孤軍奮鬥,等她發現我在嚎啕大哭的時候,才跑回來安慰我,還做出這個月帳單都由她付的承諾。

我是這種會趁人之危的人嗎?
當然不是!
所以我跟媽媽說:『不用了!妳幫我付一半就好。』

過了十分鐘,一個看似比較有經驗的護士又推著她的車子走了進來。
『如果還打不進去,大概是我的命吧!』我心裡想著。
這一次率先士卒的還是我的右手。
只看著那個護士用0.3秒的加速度,將軟針打進我的右手,然後說:
「還是打不進去,真是奇怪。」
我這個時候已經接近崩潰,用著最後一點點的力氣,哭著求護士:『拜託讓我晚一點再打好不好…』
全護理站都已經拿我沒辦法了,於是她又匆匆推著她的車,離開事發現場。
我躲在棉被裡,哭到棉被都濕了,完全失去理智的大叫:
『什麼鬼啊!這裡的護士到底會不會打針啊!不會打針當什麼護士!我要找記者!我要告他們!』
媽媽這個時候又從隔壁病床跑回來,用先前的方法繼續利誘我:
「好啦不要哭啦!兩家信用卡的帳單我都幫妳繳!這樣不痛了吧!」
我豈能如此輕易就屈服在萬惡的金錢底下!
所以我又哭了幾分鐘之後跟媽媽說:『妳自己要幫我付的喔!不是我要妳付的!』

我看著左手三個貼滿止血棉花的地方,再看著右手的另外兩個;我想現在讓我喝水的話,我可以像海洋公園的鯨魚一樣,在台上表演噴水跳火圈。

又十分鐘之後,第三位參賽者走進了我的病房,準備接受挑戰;而我此時已經萬念俱灰,抱著一死的心情來跟第三位參賽著決一死戰。

「妳平常有在運動嗎?血管很沒彈性耶,難怪這麼難打。」
『有運動啊,不下雨的話會去打球,而且以前打針從來沒有這麼難打過!』
參賽者一開始就先轉移我的注意力,果然是好招術!
她摸著已經沒有地方可以打針的左手,我跟她說,左手已經有五個洞了…
於是她轉戰右手。
『我今天就是因為右手腫起來,所以才要換左手打的。』我居然開始對她說起心事來…
「可是我只有在右手摸到一條血管而已耶,打右手吧!」
『好吧!』不用三秒鐘我就屈服了,大概是因為這個護士長的很好看吧。

果然,還是要有經驗的護士才懂得我的血管!
「整個護理站的護士都拿妳沒有辦法,妳以後還是多運動好了,就不會找不到血管了!」

雖然軟針順利打了進去,到了半夜,它又開始鬧脾氣!
我只好忍著打完這天最後的一瓶點滴,然後再向護士求救。
「很痛喔!那我問一下醫生要怎麼辦,看要不要幫妳拿掉好了!」
結果,醫生這次親自出馬,一來就問我:「聽說妳已經痛到受不了了?」
『真的很痛!』
「我們都聽說了,妳的手超難打的!那看妳是要選安眠藥還是止痛藥!」
『什麼?!』
「妳的針就算拿掉,明天還是要重打,明天也不一定會打得進去,所以妳要選哪一個?安眠藥還是止痛藥?」
媽的!居然威脅我!醫生果然是狠角色!但是我也不是好惹的!
『我不要!』
「都不要?」
嘿嘿,被嚇到了吧!沒想到我會這樣回答吧!
『吃藥又不能一直吃下去,現在吃了,明天還是要痛,那我幹嘛吃藥!』
「看妳自己啦!」然後他看著旁邊的梁小豪,好像要他勸勸我一樣!
結果梁小豪對我說:「吃止痛藥吧!」
我也沒有力氣再吵,只好答應…

隔天早班的護士一看到我就說:「還痛不痛啊?」
還說全護理站都知道我的事情,我果然紅了…

------Final Round------

住院完全沒有發生有趣的事情,不過倒是趁著這些天一個人的時候看完了兩本書,以及幾篇散文;還著實的發了好幾個小時的呆,把一些平常沒有時間想的事情都想了想…
這種感覺還不錯,很自在。
算是為了之後的忙碌熱身吧!
今天一早電話打了一上午,都在聯絡公司的事情。

蔡小mie又復活了!
這一次,希望別再倒下去!

p.s1 我的左手、右手,林林總總加起來一共有十個洞,包括抽血的三個、沒打到針的五個,以及打進去的兩個。而且都有瘀血…
p.s2 今天把針頭拿掉之後,右手背腫起來,而且痛的要命…大概還會腫個兩天吧…

終於,我離開了那個看似監獄的地方,獲得大赦、重新呼吸自由的空氣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e12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