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摒除紐約的髒亂不談,「住」在美國也許是件挺愉快的事情。 

我一直都很希望可以住在樓中樓的房子裡,以前在林森南路的舊家,其實是我很喜歡的地理位置,當初會想搬家的原因不外乎是舊房子年久失修,我的房間天花板因為四樓漏水的關係,長著一層厚厚的霉菌,表姐當時替我買了類似壁紙的貼紙,暫時眼不見為淨,但沒過幾天就因為黏不住而整片掉下來,簡直奇慘無比。

除了漏水之外,我的房間也只有兩坪左右,根本不夠一個人住在裡面,光是床與書桌就已經佔去大半空間,更別提想要放個衣櫃或是CD架;大學二年級,實在對於通車這件事情感到厭倦,興起一場搬出去獨立生存的家庭革命;為此,爸爸整整半年沒有跟我說過話,但那突然寬敞起來的小小空間,還是讓我剩下的大學時光豁然開朗。

後來住了長春路的一間小小套房,說真的也很想要留著不讓媽媽賣掉,除了曬衣服不方便之外,那間屋子真是一個人的美好小天地,像極了單身貴族應該有的生活空間,除了主臥室之外,還有間小和室可以當作平常的小小工作室;客廳 、廚房、飯廳也都應有盡有,門口還特別設計了一整排的櫃子讓你放鞋,貼心的很。

這是我們在完全安頓好之前的過渡時期,大概幾個月的時間,我們一家三口就這樣擠在小小的套房裡頭,我睡在和室;一直那一年的夏天過後,才開始了與新房子適應的日子。

在台北,想要找到有獨立前後院、並且獨棟的房子,除非是中了樂透頭獎才有可能,但在美國,如果不是在紐約這種擁擠的大城市裡,擁有一整棟的House算是很平常的現象。我很喜歡那種在家裡還有樓梯可以上上下下的感覺,很多空間都是各自獨立、互不干擾;今天我跟同學到她朋友家裡參觀,那是一棟在紐澤西的House,一共有三層,一樓是車庫以及兩間花房,二樓是客廳與廚房,三樓是嬰兒房與主臥室,每一層的坪數都不大,但都巧妙的區隔了每一個不同的空間;我尤其喜歡廚房與飯桌的設計,下午還有幾許陽光灑落一地,舒服到心坎裡去。

這種時候我會特別懷念起舊家來,如果當初沒有轉手、家裡的經濟狀況又允許的話,是非常有可能可以奢侈的改建成我理想中的居住空間,有前後院、三到四層樓、不管去哪都方便,還能有自己的小車庫,不用擔心停車的問題…

舊家改建之後,我偷偷的回去過好多次,每次都在外頭晃啊晃的,很希望可以回到這裡住下,當然也只有這種時候會覺得住在美國是件好事,至少對我來說這是一種最理想的居住狀態:獨立並且不受干擾。不過這只僅限於「住」的這部份,就生活來說,在紐約久待並不是個好選擇。

我覺得我對於居遊這件事情有點上了癮,這兩天一直想著有沒有可能也像這樣到日本住上一個月再回家;人生中,能這樣從容的在另一個城市裡生活是個很難得的經驗。

我很高興的是,在即將步入二十八歲的這一年,我實現了這個一直以來的夢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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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e12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